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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大”老板遇上“离谱”员工, 看执行干警如何解这一起返还物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15:07:14


你见过,解聘员工却忘记把车钥匙要回的老板吗?你见过,不打招呼把老板的车抵押出去的员工吗?没见过吧?今天,带大家见见“世面”! 

5月23日,时隔十一个月,赵某的爱车终于回到了自己身边,也顺利收到了前员工贾某将在本月发工资后给付2200余元赔偿的承诺,赵某感慨得说:“这个案件我一次执行局都没去就得到顺利解决,感谢崔法官的认真负责,我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2021年6月30日,超市老板赵某的资金出了问题,为了超市能正常经营,只能缩减成本并将员工贾某辞退。到了自己要用车拉货时才想起来车及车钥匙还在贾某手里,逐向其索要,贾某却以各种借口不还并藏匿车辆,甚至在未经赵某允许的情况下将车辆抵押给他人。赵某报了警,找到了车,但第三方声称其与贾某有经济纠纷不能归还车辆,最终协商无果。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车被贾某随意处置,还无计可施,愤怒之下,赵某的妻子听从公安的建议将贾某诉至巩义法院。因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贾某十日内将车辆归还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贾某依然置之不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崔东鹏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贾某进行沟通劝导,可其仍旧不为所动;一方面执行团队干警收集整理车辆线索,多次实地走访;终于,在巩义市某小区发现了车辆踪迹。到达该小区后,崔东鹏逐联系了开锁师傅准备开锁,为了减少申请人的损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崔东鹏拨打了被执行人贾某的电话,经过释法明理,特别阐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需承担的严重后果,贾某最终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将赔偿赵某的损失,并托朋友将车钥匙送到了现场。 

法官提醒:物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专属权利,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扣押、侵犯公民的物权,否则不但要予以返还,而且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巨大风险,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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