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院执行局出动干警依法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邵花是一位85岁的老人,家住回郭镇清中村,膝下有四男三女。1990年,申请执行人邵花的老伴因病死亡 ,之后,其二儿媳邵先如为达到占有宅院的目的,以各种理由找茬,致使老人终日不得安宁。邵花的女儿看到母亲受气于心不忍,将老人接到家中居住,一住就是数年。2005年,邵华老人思乡心切,执意从城里返乡,但是,到家后其儿媳邵先如以老人常年不在家,宅院自己长期照管,应该归自己所有为由,拒绝老人入住,无奈,邵华老人一纸诉状将二儿子李金后及儿媳邵先如告上法庭,法院于同年6月份依法公开判决,判处其二儿媳返还老人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我院执行干警的多次劝说下,仍拒不履行。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邵花老人早日住进自己的房子,法院决定强执执行。
2006年4月25日上午,我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庭庭长郜志平的带领下,深入回郭镇清中村,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河南电视台三套《民生大参考》栏目的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进入现场后,我院执行干警首先向村中群众宣传了这次执行活动的意义,然后陪同邵花老人一同进入执行现场,刚一进入执行现场,即遭到被执行人的强行阻挠,面对被执行人的无理搅闹,郜志平庭长果断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依法拘留,然后将门锁撬开,将室内财产认真登记后,有续指挥人员将房屋腾清,使老人回到了自己的归宿。
执行完毕后,邵花老人拉住执行干警的手千恩万谢,流下感激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