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巩义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一起没有欠条的借款纠纷案,被告王某听到原告提供的借款当时的录音后羞愧不已,立即表示还钱。
原告于某诉称,王某于2003年12月2日因为其女儿筹办婚事,向原告借款10000元,并承诺半年内还清。王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所以起诉到法院。被告王某予以否认,不承认曾向于某借过钱。
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原告于某当庭提供了在被告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的与王某谈话的录音带。在双方当事人与法官共同听了录音后,被告感到无地自容,当即表示还钱。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王某与原告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偿还于某欠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