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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执行 利用“网上银行”逃债

我院顺利执结一起债务案件

  发布时间:2006-05-09 10:44:56


    5月8日下午,巩义法院执行局在巩义市建行查询到被执行巩义市某耐火材料厂帐上有存款,但查询不到三分钟,在正办理划拔手续时,帐面存款不翼而飞,执行局干警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了被执行人利用“网上银行”业务转款逃避执行,执行回标的款14798元,使一起两年未能执行的积案顺利执结。5月9日上午,案件申请人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李某于1995-1996年为巩义市某耐火材料厂跑发货,经常为该厂垫付货款。但在1997年双方结算时尚欠李某14950元但经多年崔要,该厂只在2002年还了500元,2003年还了1500元。无奈李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巩义市某耐火材料厂应支付李某13959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不主动履行义务并到处转移财产,申请人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多方努力主动出击于5月8日下午,执行二庭常红波执行小组意外查询到巩义市建行营业部被执行人有存款,查询不到三分钟,正办理划拔手续时,市建行营业部工作人员讲帐面存款已被转走,经调查,被执行人在建行办理了“网上银行”业务,据建行工作人员解释“网上银行”业务是一种利用手机拔打密码后,即可办理转款手续的银行业务。根据这一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干警在市建行的积极协助配台下,顺藤攘瓜,追查转款的去向,及时将该笔款项追回,使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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