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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赢民心

——记巩义市第六中心法庭

  发布时间:2006-05-10 15:41:40


    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是中西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工业重镇,在这片充满生机的热土上,活跃着一支廉洁公正、竭诚为民的队伍——巩义法院第六中心法庭。

   为农村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是第六中心法庭始终坚持的工作方向,特别是2005年以来,第六法庭审结各类案件240起,成功化解多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稳定与和谐,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爱戴。

                                       强化责任保质量

  公正的形象需要高质量的审判为基础。第六中心法庭根据法庭人员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认真把握好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保证不出任何差错;对审结的案卷,法庭规定由法官进行交叉评查,查找问题,不断改进,使案件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法庭结合每名法官的特点,实行科学分工,明确岗位责任,使人人肩上有担挑,个个心中有目标。书记员王现卿是一位40多岁的转业干部,父母与妻子都在农村生活。实行分层管理后,为了保证完成任务,他边学习边工作,六月份一个月内完成庭审记录32场次,卷卷书写整洁流畅,记录清晰完整,校对的裁判文书准确无误。2005年来,该法庭没有一起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出现一本不合格卷宗。

                                        流程管理提速度

  高效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是第六法庭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该法庭进一步细化了各个办案环节的期限,由内勤协助庭长实行监督,到期案件实行警示制度,杜绝了超审限案件。他们在庭内开展了“每周个人结案通报”活动,形成激励机制,大大激发法官的办案热情。2005年春节刚过,法庭受理一起执行案件,需要赴外地执行。当时正发烧的副庭长周哲军闻讯后,主动请战,带病前往南阳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威胁利诱,组织亲友围堵执行人员。面对恶意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亲属,法庭执行人员巧妙周旋,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工作,在两天内为当事人执行回现金34万元。

                                        以和为贵创和谐

  第六中心法庭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对受理的案件实行“庭前、庭中、庭后”三阶段调解法,实现案结事了。今年3月11日,法庭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在当地一家煤矿工作时受伤致残。到庭后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如果得不到公正处理,便纠集家人围堵法院、市委的大门。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庭长郑朝阳、副庭长周哲军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们从上午8时到下午4时,花了8个小时做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企业赔偿受害人6万元,当庭支付4万元。事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制作一面锦旗,上书“秉公办案,真心为民”送到法庭表示感谢。

  在加强诉讼调解职能的同时,第六法庭每月15日集中为辖区人民调解员上法律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建立和完善解决纠纷的多元化机制,该庭连续5年被辖区党委评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第六法庭的积极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也得到了巩义市委的充分肯定,该法庭两次被巩义市委政法委授予“优秀政法单位”。今年“五四”前夕,第六中心法庭被共青团郑州市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6月27日,他们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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