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以胡锦涛总书记有关“八荣八耻”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工程,正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作为新闻媒体,本报有责任、有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投身到这项意义深远的宣传活动中来!
为此,本报自即日起,开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法系统怎么办”专栏,努力掀起一个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此栏目通过丰富多彩的图文报道,集中展示政法单位的活动成果。欢迎各政法单位提供新闻稿件,同时欢迎热心读者继续提供此类新闻线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报今天向您展示的是来自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的报道。巩义市人民法院紧密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法官的职业特点,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作为基本教材,按照“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律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教育全院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树立高尚情操。
荣辱观刻在心里
“如果说法院取得了一点成绩的话,那么首先要归功于全院干警有一个统一的思想认识。这个思想认识简单地说,就是知道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有了正确的荣辱观,也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5月8日,谈起荣立集体一等功的感受时,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建峡如是说。
巩义市人民法院第四中心法庭副庭长刘晓红说:“以前,我感到自己没有一点业绩,更没有成就感。现在,我每年审结案件达到300多件,还立了二等功,荣誉感明显增强。这些变化都要归功于荣辱观教育。因为这项教育使我有了干事创业的动力。”
2002年年末,巩义市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院党组经过调研认为,“掠城为下,攻心为上”,要确保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审视法官的灵魂,审视法官的“荣辱”底线。院长周建峡提出了“以人为本,唯法为大,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法官的行为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文化建院、制度治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党组的一致认可,荣辱观教育体系应运而生。随后,巩义市人民法院结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编印了10万字的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审判文化教育读本,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官,用规章制度约束法官,用从优待警感化法官,让法官自觉地干好本职工作,把“要我干”变成“我要干”。
自在全院开展荣辱观教育实践与探索以来,巩义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变化。200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4年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院”称号,2005年荣立集体一等功。
其实,巩义市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践与探索中,注重了“三结合”,即:
———把荣辱观教育与审判文化教育相结合。该院编印了近10万字的法官教育读本,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法官的信仰,明确了法官在工作、学习、生活、道德和修养等十个方面该做什么,该怎么做,用正确的荣辱观引领法官的行动,让法官从思想上和灵魂深处恪尽职守,人人自律;
———把荣辱观教育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相结合,通过一系列的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对法官进行科学细致的考核,使他们明荣耻,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
———把荣辱观教育与坚持从优待警相结合,营造了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正气的优秀群体。
在荣辱观教育引导下,该院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审判作风明显好转。去年7月,河南省济源市的李世秋与河北省的刘志良驾车在连霍高速公路巩义段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未果,临近下班时来到巩义法院请求解决。即将下班的法官不顾一天的劳累,及时立案,耐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办公室安排专人等候打印法律文书,并加盖公章。两个小时后,刘志良当庭付给李世秋赔偿款5446.9元,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看着忙碌一天的法官,又工作到晚上八点,对法官一心为民的精神和优良的办案作风深感敬佩,争着要请承办法官刘晓红吃饭,刘晓红婉言谢绝,当事人便说:“如果你不和我们一起吃顿便饭,我们就给你们院长打电话,让院长命令你出来吃饭。”
荣辱观教育倡导团队精神,注重营造团结的氛围。院党组成员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全院法官拧成一股绳,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民主生活会上,院党组成员从内心深处深刻剖析自己,坦诚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使院党组的凝聚力越来越强,在法官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荣辱观教育使法官在思想和心灵深处不忘一心为民。该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保全车辆查封在停车场,停车费用加重了当事人负担。为减少当事人损失,案件进入诉讼后将车查封在法院指定场所,不收费用。
江苏省通州市的陆卫杰因出国劳务合同纠纷诉到巩义法院,诉讼期间突发脑梗塞住进医院,生命垂危。全院法官得知消息后踊跃捐款5000余元,迅速赶往病房,把捐款送到当事人家属手中,使当事人脱离危险。陆卫杰妻子含着热泪说:“感谢法院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
巩义市大峪沟镇80多岁的老汉张士钦的儿子因车祸身亡,留下媳妇和两个年幼孩子。执行中,肇事者在外打工时病故,赔偿款得不到执行,按法定程序本案终结执行。法律无情人有情,执行人员始终把老人的冷暖挂在心上,逢年过节给老人送去粮油米面等生活用品,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老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争取政府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老人渡过难关。
荣辱观有了标杆
制度至上是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展荣辱观教育的一项重要理念。该院制定了审判工作、队伍管理、行政管理三大规范,将法院方方面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建立了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将各部门、各类人员的业务目标与队伍建设目标量化到人,细化到一言一行;成立了院长办公室、审判管理委员会、队伍管理委员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一室三委”管理机制,吸收不同层次的法官成立了管理小组,实现了决策科学化、管理民主化。
在巩义市人民法院,上至院长,下至普通法官,上班时间一律穿制服、带徽章、挂胸牌;院长、副院长轮流值班,每周对全院法官上班着装规范、岗位职责和院内各项规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按月通报,按季奖惩,半年和年终考评。
“如果说荣辱观教育使法官公正司法和一心为民成为自觉行动,那么铁的制度和规范化的管理则是造就一支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荣辱观有了标杆。”院长周建峡说。
在荣辱观教育读本中,有一篇为礼仪篇。规定了法官对待当事人,对父母,对领导,对同事应该有什么样的礼仪;明确了法官在单位、在公共场合、在庭里该怎么样做;庭审中规定了不准接打电话,提前到庭等待当事人,不准当事人等待法官等,违反者将会受到处理。民一庭副庭长杨晓东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迟到了3分钟,被值班院长发现,受到了通报批评。该事件在全院引起强烈反响,不少干警说:“中层干部违反制度都要受到处罚。看来,谁不严格按章办事,谁就会受到处理。”
“制度是块烧红的铁,谁碰到都要被灼伤。但制度无情人有情,处罚只是手段,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干警认识、改正问题。”院长周建峡说。2003年8月,该院一名法官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违反巩义市委政法委《政法干警五条禁令》,被调离法院。院领导一方面通过思想教育,帮助该同志认识问题,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最终帮助该同志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院领导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的同时,体现了法院党组对法官的关心、爱护。
守住心里的“荣辱”底线
“以人为本是巩义市人民法院荣辱观教育体系的主要内容。我们坚持从优待警的一个目的,就是让法官守护好自己心里的‘荣辱’底线。我认为,只要院党组一班人心中装着法官,法官就一定会诚心诚意地干好工作。”院长周建峡说。
不少干警说,院长周建峡随身携带着一个工作记事本,凡是他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只要是涉及到干警生活、工作、学习的问题,他都要列出计划、确定解决期限,并认真记录在本子上,有空就拿出来翻翻,看看该解决的解决了没有、能处理的处理了没有。
记者在周建峡的小本子上看到:2003年办理61件,2004年38件,2005年38件……从中心法庭伙房改造到审判庭法台、法椅配备,从购置办案用车到中央空调锅炉更新,从安排法警集中训练到组织法官业务考试,事无巨细。
研究室主任姚光辉说:“近三年来,法院实施荣辱观教育后,我不论是在哪个岗位上,都感到压力大了、学习多了、理念新了、责任心强了。我对自己有一个最低的要求,那就是守好荣辱观的底线。”
崔可景从普通干警走上宣教科科长的岗位后,善于想大事、谋大事、干大事。为了激发干警的办案热情,她积极向院党组提建议,组织策划了“百日结案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其父重病住院,她坚持白天在单位工作,晚上回医院照顾父亲。就在其父病故的前一天下午,她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处理完父亲后事的次日,她忍着悲痛,重新回到单位投入工作。
王红伟所在的民四庭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专业法庭。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企业破产案件,他带领全庭同志深入企业了解情况,走访下岗职工听取意见,积极为破产企业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该庭组建三年来,审结破产案件17件,涉及金额达8亿余元,没有一起引起职工上访。
在结束采访时,记者看到了法官杨叶茂写下的一段话:荣辱观教育使法院各项工作良性运转,一种精神力量使法官想干事,有干不完的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法院得以显现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