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判文化 -> 审判文化

《审判文化》系列之进取篇

发布时间:2005-04-05 17:08:22


《审判文化》系列之三

                            进   取   篇

                       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格  言

    进取是一种积极对待生活、对待人生的精神状态。进取的思想来源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即事物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进,就是向前移动;取,就是得到,拿到手里。进取,就是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努力向前,立志有所作为;进取就是把已往取得的进步作为新的起点,去不断地进行新的艰苦奋斗;实际上进取就是一种精神,一种志气,一种觉悟。

    从事物的发展规律来看,一个人只有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才能树立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才会埋头苦干,自强不息,努力向前,不断攀登新高峰。一个民族缺乏进取精神就意味着堕落,唯有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是一个不同凡响的时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人们生活在这竞争中夹着宽容,倾轧中夹着温情,冷漠中夹着热力的浪潮里。有的人沉溺着,有的人奋斗着,有的人唾弃着,有的人进取着,有的人梦着,有的人醒着。人的一生将怎样度过,无关他人痛痒。你的确可以不思进取,不求闻达,只在吃喝玩乐间,整日无所事事。如孔子曰“饱食终日,无 所用心”。这样生活,即没有大悲痛,也没有大欢喜,来的时候 无声息,走的时候无痕迹。但必须时刻铭记:时间并不是运载生命的免费列车,有时它会毫不留情的给你迎头一击。知难则进是勇士,知难而退是懦夫。

    作为一名曲直的评判者、纷争的平息者、社会秩序的守护者,不同一般人。在迅猛发展的社会大潮中必须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勇往直前,才能站在时代的潮头,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才能不负人民的期望、人民的重托。如不思进取,沉溺着、唾弃着、梦着,终将被时代淘汰。

    一、进取精神是一个人进步的灵魂,是一个人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人永葆生机的源泉

    生活不能没有目的,人生不能没有方向。立志进取就是给人生一个目的、一个方向。人只有有了这个生活的支撑点,他才能使一个人从大地上站立起来,从懵懵懂懂中清醒过来,从浑浑噩噩中悔悟过来,从芸芸众 生中凸现出来。他才能比过去任何时候更有力量焕发出蓬蓬勃勃的生命活力,他的智慧才能得以进一步开掘,他的情感才能得以进一步丰富,他的意志才能得以进一 步坚定。

    二、进取是通向胜利之路的桥梁,是开启成功大门的钥匙,可以使人生闪耀出绚丽的光辉

    在中国历史上,人们所熟悉的李冰、司马迁、张衡、祖冲之、李时珍、徐霞客等许多志士先贤,都曾通过拼搏进取铸就了辉煌的业绩。他们推动了华夏神州文明强盛的进程,也为古代的人类文化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近代,在中华大地上也曾涌现无数奋力拼搏、锐意进取的优秀人物。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奋力拼搏、开拓进取的英雄人物和先进事迹更是如满天繁星,数不胜数。全国劳动模范王进喜的“铁人”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的劳动热情和工作干劲;光学专家蒋筑英坚持不懈刻苦攻关,为我国的光学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他在去世的前一天,还强忍着病疼在拼搏着。王进喜和蒋筑英,是新时代拼搏进取精神的代表和象征。

    人类历史的事实证明:一个国家拼搏进取必然强盛,一个民族拼搏进取必然兴旺,一个人拼搏进取必然有新建树。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胸无大志的人不从主观上找原因,往往强调客观上不具备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的条件,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愿进取的遁词。中外历史上的许多英才都以在艰难困苦中不懈拼搏所取得的不凡业绩,向人们昭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道理:谁拼搏进取,谁就能跨上通向胜利之路的桥梁;谁拼搏进取,谁就能掌握开启成功大门的钥匙。

    三、进取是一种奋发向上、永不满足的可贵精神,要作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必须发扬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

    一般来说,人们比较容易做到在落后的情况下思变、求变。因为不变就难以生存,不变就没有出路。但是人们一旦初步摆脱了落后局面,就往往容易产生不求进取的思想。所谓“安于现状”、“小进即满”就是这种反映。“安于现状”的思想危害就在于停止不前,不求进取,只讲享受,不再艰苦奋斗,甚至丧失革命斗志,在精神上萎靡不振,这对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都是严重的精神危机。与“安于现状”相对,开拓进取则是可贵的精神、志气和觉悟。有了这种精神,它就不会因暂时的进步而骄傲,因一时的成就而停止不前,更不会小进则满。它总是把以往的成就、进步作为奋斗的新起点,不断攀登新的高峰。这是人类最可宝贵的精神。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人类才能够不断创造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成果,才能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取得新发展。

    我们法院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与过去相比,变化很大,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也还有距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位法官只有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才能使我们的法院充满生机和活力,推动改革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然而,有些人缺乏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往往只是简单地“奉命行事”,缺乏开创性的工作,对深层次的问题也不去认真思考,这在很大程序上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思想不解放,很容易造成行动保守,固步自封,止步不前,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思想一僵化,条条框框就会多起来,别人没有干过、讲过的,就不敢去探索,不敢去试验,不愿开动脑筋去思考,只会等待、依赖上级领导的安排;思想一僵化,随风倒现象就会多起来,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独立思考,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很容易站错立场犯错误;思想一僵化,不从实际出发的现象就会严重起来,工作上只会凭旧存的知识和经验来应付,或者对上级的指示照抄照搬照转,很难做到有新的思路、新的办法、新的特色,也很难做到既对上级负责又对人民负责。这样的思想状态,对新形势下法院的整体建设十分有害。

    我们法院所承担的任务是艰巨的,责任是重大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大胆实践,大胆探索,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解决新时期司法审判实践活动中出现的新课题、新矛盾。法院的各项改革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其中必然会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会遇到重重阻碍。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解放思想,注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肯动脑筋、肯想问题的人愈多,对我们的事业就越有利。干革命、搞事业,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人。没有这样一大批人,我们就无法摆脱落后的状况,更无法作出一流的工作业绩。我们每个法官都应该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打实地解放思想,硬碰硬地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只是空对空,概念来概念去。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会适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分析和研究问题,坚持讲政治的原则,树立大局意识,敢于对历史、对人民负责,敢于担风险,善于进行开创性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解放思想成为克服困难、推动法院改革、解决实际问题的强大精神推动力。

    一个人、 一个单位在有了较大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之后,要做到继续拼搏,开拓进取,首先要认真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着力克服等待观望、甘居中游、无所作为的思想障碍,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形势,真正做到“不等”、“不懒”、“不随”。一是不要等,一个“等”字,扼杀了多少创造性思维和辉煌壮举。只有始终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才是正确的选择。二是不要“懒”,要谋求发展,全靠我们自己。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开拓性的工作,才能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三是不要“随”,努力开避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处处可发展,任何岗位都能作出成绩。

    改革作为一项全新的事业,既无前人经验可以借鉴,又无现成模式可以照搬,一切都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在实践中创造。实践也已证明,正是在这项伟大事业中,大胆地实验,大胆地探索,不断想出新办法,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才能真正推动我们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也可以说,多年来,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磨难,跨越了太多的坎坷,抗击了太多的风浪,才终于赢得了今天的辉煌。然而,我们所从事的伟大事业并没有就此终结。在今天激烈竞争的现实环境中,我们能否永葆民族振兴的激情,永葆开拓进取的雄风和锐气,尤为重要。我们必须具有不屈不挠的勇气,具有面对困难、走向胜利的坚强意志,具有生生不息、持续创新的力量源泉。

    要开拓进取,就要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改革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保证党和国家永葆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是推进一切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思想动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只有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开拓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胆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始终立足于本地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和实施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和方法,我们的事业才能取得成功。思想不解放,安于现状,甘居中游,因循守旧,不敢开拓进取,不能开展创造性的工作,那样就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神圣使命。

   要开拓进取,就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从我国国情状况出发的,是从我国全面考虑问题的,是符合全体人民利益要求的。因此,党中央的决策与部署,提出了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一般方针和原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作为领导全面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它并不为,也不可能为全国各地制定出解决一切实实在在问题的方案,开出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药方。我们要想做到开拓进取,就必须首先认真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中央决定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力求完整准确地理解党中央的精神部署。在吃透“上情”的同时,还要掌握“下情”。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出周密的调查研究,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变化了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实现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贯彻中央精神与决策部署,找到中央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的最佳结合点。这就做到了从实际出发,既坚持了贯彻执行中央决策的原则坚定性,又实现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运用的灵活性,体现了原则性要求与创新性工作的有机统一。

    要开拓进取,就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了创新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不断增强我们的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创新能力,对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华民族是具有创新精神,具有创新传统的民族,中国共产党是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并具有创新传统的伟大政党。我们所走出的新道路,干出的新事业,创出的新局面,无一不是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结果。但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当今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创新将更为广泛、更为深刻、更为快速。可以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强弱,将会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发展及其在国际发展和竞争中的地位。我们只有高度重视增强创新意识,着力提高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才能增强我们的创造性和创新力,取得我们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要开拓进取,就要保持革命气节,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江泽民同志指出,气节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人格品质;对于民族来说,就是国格。我们要开拓进取,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远大理想,必须要有一股浩然正气,有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没有这股正气,这种精神,我们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当前,面对国家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和矛盾,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风气,面对工作中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具有必胜的信心,坚韧不拔的意志。困难和矛盾,对我们的社会主义信念、改革信心、革命意志,都是严峻的考验。江泽民同志指出,艰苦复杂的斗争,对于锤炼革命气节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面临着许多从未遇到过的困难和矛盾。应当说,越是情况复杂,越需要我们具有高尚的革命气节、勇敢无畏的奋斗精神和只争朝夕的不息追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名节,有着“名节重于泰山,利益轻于鸿毛”的传统。中华民族从古至今涌现出许许多多铁骨铮铮、一身正气的英雄豪杰和志士仁人,受到人们的敬仰,激励着中国人民自强不息,为民族的发展和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了不朽的贡献。我们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也表明,崇高的气节和勇敢的精神,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是团结奋斗,胜利前进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动力,我们要开拓进取,就离不开提倡和继续发扬这样一种精神,一股正气。

    当前,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人民法官的庄严使命,是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面对复杂逼人的形势和挑战,我们只有破除求稳怕乱、患得患失、墨守成规、消极等待、固步自封的思想观念,树立求实创新、敢试敢闯、敢为人先、勇往直前的开拓进取观念,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无愧于我们身处的这个激昂奋进的伟大时代。

                                                            编辑:李京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885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