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元赌资,两名牌友反目成仇而大打出手,结果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捅成重伤。近日,巩义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附带民事赔偿5477元。
今年1月13号下午,巩义市孝南村青年李某与同村的郭某相约打牌娱乐,在打牌过程中,因两人常在一起打牌,李某便欠郭某1元钱,当郭某向其讨要时,李某就是不给,随即两人发生争吵,被人劝开后,李某顿觉没有面子,感到十分生气,便回家取来一把40公分长的匕首,将周某腹部捅伤。经法医坚定为重伤。
巩义市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