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积怨多年的邻居尚某和李某化解了矛盾,双方当庭达成协议并我手言和。
尚某与李某为邻居,尚某的宅基在李某的东边,因尚某在宅基交界处种了7颗树发生争执,随后,李某将尚某的树砍倒,积怨多年。双方曾多次起诉到法院诉对方侵权。2005年8月,李某在其宅院内修房屋时,尚某称李某此前砍了原告宅基院内的7棵树并将院墙扒了口子,将各类垃圾从缺口处向其家中倾倒,造成尚某不能正常生活。要求李某停止施工,先行解决以上问题。经过该村村委会的调解,双方的纠纷未能解决,双方便诉至法院。
法庭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讲了有关相邻权的有关法律知识,并将本院有关相邻权的数百起案件总结,讲明了如何才能和睦相处和相邻侵权的危害。双方听后都很懊悔,都是只为争气而毁了邻居的情意,真正体会到了“远亲不如近邻”。李某表示立即将尚某的墙恢复原状,并当庭赔偿尚某300元。当庭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