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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集中接访受理案件

  发布时间:2006-06-05 18:39:45


    6月2日上午,我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了5月1 6日至3 0日间五次集中大接访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期间的信访案件分类梳理、总结、分析,找出了我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经过排查统计,信访案件有以下几类:一是执行案件申请人催促尽快执行其已申请执行的案件;二是案件正在审理中的原告咨询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或是催促案件尽快裁判;三是少部分案件败诉方表示对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服。产生信访案件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案件承办人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好;二是少数办案人员司法为民的责任意识不强,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和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使当事人不理解、不服气引起信访;三是少数执行人员不能正确对待申请人催办案件的合理要求,不注意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使部分申请人认为案件执行效果不好。

    为尽快落实处理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周建峡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根据五次接访汇总出的《集中接访情况登记表》登记的情况,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关于实行涉诉信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到人,并实行“责任倒查制”。

    2、党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逐人、逐件及时进行落实处理。各责任部门、责任人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要多从自身找原因,积极主动向信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减少信访人误解。能结案的要尽快结案,不能结案的都要与当事人(信访人)“见面”,通过回访接谈进行解释说明,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结案、回访接谈情况及时报院审务涉诉管理中心。

    3、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依据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重新进行全面认真的复查,并做好回访接谈和判后答疑的解释工作,“包稳定、包结案、包息诉”,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4、办案法官要常与当事人换位思考,认真查找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意识。

    5、进一步落实诉讼引导、判后答疑、诉讼风险告知、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坚持“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保证每个信访人都能当面向院长反映问题,敞开大门倾听群众呼声,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信访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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