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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重点案件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06-06-22 08:42:19


    为保证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查摆问题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得到解决,按照上级法院安排,6月21日上午,我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对开展重点案件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靖建辉向全体干警传达了省委政法委督察组组长雷庆同和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待献的讲话精神及全市法院思想作风整顿重点案件自查自纠动员会议精神,副院长谷延林宣读了郑州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查摆问题阶段重点案件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此次主要评查六类案件:2005年以来对生效判决不服、赴京非正常上访的案件;2005年以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还的案件;2005年以来判处无罪、免刑、缓刑以及适用减轻处罚条款减轻处罚的刑事案件;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2005年以来群众举报的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自查自纠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30日,着重从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判流程、审判作风、审判纪律、裁判文书等方面进行自查,要求主审法官要采取得力措施,把问题找准查实查深,要逐案写出自查报告,对查处的问题要按照有关程序自行纠正。

    院长周建峡要求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此次重点案件自查自纠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自查自纠工作是整顿活动关键阶段的关键环节,要在活动中正确审视自己,进一步提高自己,要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纠正错误,追究责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切实用评查的成果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积极打造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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