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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吸毒恶习难改 妻诉离婚法院判离

  发布时间:2006-06-26 15:54:33


    丈夫吸毒九年恶习不改,妻子无奈起诉离婚。6月26日,巩义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白某离婚。

    1993年,原告刘某与被告白某经人介绍相识,1995年12月登记结婚,1997年原告刘某发现丈夫吸毒恶习,遂和家人对其进行多次劝解,白某也曾先后三次向原告家人写下戒毒保证书,表示决心戒掉毒品、安心工作但均未戒掉,夫妻感情出现不睦。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有一定的婚姻基础,但因被告从1997年开始有吸毒恶习,且经原告及其家人屡次规劝不改,被告行为影响了家庭关系和睦,伤害了夫妻感情,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做出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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