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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结伙抢劫学生 6元钱换来刑期三年

  发布时间:2006-07-11 11:38:13


    还有一个月就是巩义市米河镇李辉的20岁生日了,但这个生日他要在监狱里度过,除了伤心,他更多的是对自己年少轻狂的举动后悔不已。6月20日,巩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而他和其他6人一起抢劫的金额仅仅只有6元钱。

    李辉初中毕业后就停止了学业,除了帮父母在家干干农活,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几个“兄弟”们混在一起,去年10月20日晚上,他和其他6人还没有吃到晚饭,于是几个人来到米河镇某高中学校门口,强行拦截了刚从晚自习教室出来的两名男生,将他们带到东面人工河道内,对二人进行殴打、搜身、威胁、恐吓,最终从一名学生身上抢走了现金6元。不久接到报警的巩义市公安局便将李辉等五人以涉嫌抢劫罪逮捕。

    经过警方进一步了解,李辉之前还涉嫌3起盗窃案,分别发生在去年2月10日、3月2日和4月2日,且都是三人以上共同作案,在他们一伙人当中,三人未满18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6岁。巩义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一批涉案人员,最终法院认为李辉在抢劫和盗窃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除了抢劫罪作出的上述判决外,同时还以盗窃罪判处李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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