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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一个月内病逝 10岁女儿与继父争房产

  发布时间:2006-08-02 16:18:15


    母亲再婚不到一个月却突然病逝,这使巩义市10岁的女孩新阁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然而,更令她想不通的是:虽然当初父母在协议上约定房产由新阁继承,但其继父却不认可,这倒成了一个难题——离婚协议到底能否作为遗嘱呢?为了争取母亲遗留的房产,昨日,小新阁将继父诉至法院。        

    据了解,2003年3月,新阁的父母由于感情不和选择了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新阁归母亲白某抚养,房屋由母女俩居住,并且由女儿新阁继承。一年后,母亲白某认识了新阁后来的继父王某,两人不久开始同居,并于2006年2月14日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好景不长,3月11日,白某却突然病逝。        

    丧妻之后的王某依然与新阁住在一起。年幼的新阁在父母离异后又痛失母爱,对继父心生厌恶。在一次争吵之后,新阁脱口而出让其继父搬走,王某以自己是遗产第一继承人为由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新阁的生父宋某得知情况后,多次拿着与前妻离婚时的协议书找到王某,并一再声明房屋早就约定了由新阁继承。由此,双方的矛盾不断激化。        

    王某认为,自己与白某及女儿新阁早在2003年6月就生活在一起,而且感情很好,妻子白某病后身体越来越差,王某无微不至地照顾妻子,治病期间花费的10万余元医疗费用也大部分由王某自己和父母、兄弟支付。王某说,妻子为了回报自己的付出,曾要将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由王某继承。他认为,自己与白某是合法夫妻,应当有权继承遗产,而白某与前夫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处理不能视为遗嘱。        

    目前,已受理此案的巩义市人民法院正在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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