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多次上访的申请人郅海周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领到了被执行人付占杰首付的现金2万元。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为了他与被执行人的10万元借款一事,他费心费力地多次上访费尽周折不说,巩义法院的领导及执行人员也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奔波豫鄂两省与被执行人心贴心地交流、4次冒雨前往被执行人处执行才"融化"了这一执行难案。
因付占杰借郅海周10万元款不还,郅海周便向巩义法院起诉。之后,二人又达成庭外调解协议。经查,巩义法院于2004年5月28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确认了还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在该调解书生效后,付占杰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郅海周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付占杰和家人同时外出,长期躲债不归使该案无法执行。于是,郅海周随即就不间断地向省、市有关领导邮寄“情况反映”等函件,并多次赴京上访,要求解决其借款纠纷。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督办此案,今年1月16日,此案被郑州中级法院指定登封法院执行。其间,郅海周仍不断地上访。
为早日使郅海周息访、妥善解决这一执行难案,巩义法院院长周建峡、执行局局长门有志等院领导以对为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协调郑州中院将该案调回巩义法院继续执行。之后,周建峡院长对郅海周所反映的问题亲自接访,多次召集执行、信访等部门的协调会,研究执行方案,并主动接触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打消其躲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在多次与郅海周面对面地谈心、感化的过程中,周建峡与执行人员一道4次冒雨前往被执行人在湖北的主处及其在巩义亲人的家中。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7月27日,被执行人付占杰从湖北省十偃市给巩义市芝田镇蔡庄村委邮寄了一份特快专递,委托同村冯跃周、陈喜周、张建会等人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到法院积极配合,解决执行该案件。
8月9日,在执行人员的调解下,郅海周与付占杰的委托代理人达成了执行和解的协议,被执行人付占杰分五批偿还申请人郅海周10万元的借款,并当庭履行了首付现金2万元的义务。对此,郅海周深感满意,并表示今后不再盲目上访了。
(此文已被《今日安报》8月10日02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