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巩义市康店镇礼泉村的刘桂珍一大早就来到法院,在她手中擎着两面锦旗和一张感谢信。
当她在大厅内见到曹遂军副院长时,恭敬地递上锦旗,之后就开始激动地诉说起自己对我院第三中心法庭法官们的感激之情。今年4月12日,刘桂珍因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起诉到我院。第三中心法庭接到案件后,经调查,该案件涉及矛盾关系比较复杂,庭长杨晓东决定亲自审理此案,为尽快审结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杨庭长与曹玉峰同志多次不畏酷暑,头顶烈日地到现场调查取证,不辞劳苦、不厌其烦地协调各方关系,最终使案件快速得以审结,也使当事人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在拿到法院判决书的时候,激动地热泪盈眶,感激之情难以言表。今天,她用感谢信的方式表达了对我院法官的敬佩和谢意,“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百姓的保护神,当代的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