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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审判文化建设引起全国关注

  发布时间:2006-08-30 08:26:13


    什么是法院文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与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之间有何联系?6月11日至12日,由中国法官协会主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巩义市人民法院承办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研讨会在河南省巩义市召开。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文化建设的做法引起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刘家琛称,巩义市人民法院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法官协会和全国30多个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代表与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张志铭教授、中国社科院王敏远研究员等著名专家及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国警察协会的学者代表,围绕什么是法院文化、法院文化的内涵与功能、法院文化与队伍建设的关系,以及如何结合当前实际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溶入法院文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振民,郑州市委常委、巩义市委书记穆为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等聆听了代表们的发言。

    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建峡就开展审判文化建设的做法作了发言,引起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刘家琛称,法院文化是法院这个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目前,一个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潮正在全国法院系统蓬勃兴起,它与当前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在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正好不谋而合,法院队伍建设正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新的境界。刘家琛说,巩义市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过程中,不仅实实在在地做出了成绩,而且自己编写了一套《审判文化教育读本》,最近又将其多年的实践进行系统总结,正式出版了有其特色的《审判文化》专著,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说,巩义市人民法院首推的审判文化建设,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心,把文化建设和法院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文化兴院”与建设“学习型法院”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规范人、塑造人的功能,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河南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文章出处:青年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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