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俗话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不,有人在水库崖上玩耍时随手扔了一砖块,不想却酿出了人命案。
李某乃巩义市人。2006年5月1日下午4时30分,他与同伴骑摩托车路经该市西村镇天坡水库时,兴致大发,决定在此玩耍一番。过了一会儿,李某来到水库东边的土崖上,又蹦又跳,异常兴奋,就随手拾起一块砖向水库扔去。不料想,土崖下面有人,他扔的砖块正好砸在坐在土崖下面吴某的后脑勺上,吴某当场昏倒,被人急忙送到医院抢救。见自己闯了大祸,李某急忙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久,吴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应当减轻处罚。8月22日,被告人李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巩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正可谓:
随手扔了一块砖,
结果他人命归天;
血的教训告诉你,
小事也能酿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