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这不是挂在单位宣传栏上的横幅,也不是天天挂在嘴边空喊的口号。而是深深种植在法警大队每一位干警心中的信念,是法警大队每一位干警用实际行动来践诺的真实写照。
12月22日晚9时许,巩义市人民法院法警周朝辉下班回家途中,路过我市二十里小学附近时,忽然听到有人求救。周朝辉发现路边一名中年妇女正与一名年轻男子撕打,求救声正是那名妇女发出的。见此情景,周朝辉立即上前制止,打人的男青年夺路而逃,周朝辉正要追赶,看到那名妇女脸部血流不止,救人要紧,他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亲自找车将该妇女送到市医院急诊室。直到得知这名妇女没有生命危险,周朝辉才随后跟随“110”巡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笔录做完已经将近凌晨12点。
后经调查,受害妇女名叫张青霞,晚上回家路过二十里小学附近时,遭到一名男子抢劫。她竭力反抗,被歹徒用刀刺伤。幸好周朝辉路过赶走了歹徒,并将她及时送往医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周朝辉见义勇为之后,未向任何人说起此事,仍然一如既往地默默工作。被救妇女家属通过派出所了解到周朝辉的情况,当几天后当他们将感谢信送到正在值勤的周朝辉手中时,大家这才了解了周朝辉见义勇为的事迹。面对感谢和赞扬,周朝辉却只是笑了笑,指着身上的法警制服说:“维护治安是我的本职工作,没什么好说的。我既然穿着这身衣服,就要对得起自己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