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是基层法院法官队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法院内如果女法官素质偏低,将影响全院法官素质的平均水平,反之如果女法官素质提高了,可以带动全院法官素质的普遍提高。因此女法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法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是从法官队伍的整体情况看,不但女法官所占比例偏低,而且女法官的整体素质也不如男法官,这就充分说明培养女法官的任务艰巨。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基层法院女法官的综合素质呢?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种有效途径:
一、强力推行审判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女法官的思想境界。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审判文化是基层法院全体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同遵守的司法理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等,它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基层法院必须明确自己的文化内涵,弘扬符合审判文化特点的先进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等功能,真正铸就一支职业化的法官群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向前进。在新的形势下基层法院的队伍素质和各项工作能否上一个新的层次,首先在于广大法官尤其是女法官是否具备现代化的司法理念和执法意识,说到底就是一种文化,文化的提升是实现目标的关键,因此基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从抓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入手,把以人为本、文化育人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宗旨,把提高“人的境界”作为推进法院现代化的第一要务,将服务理念、人文精神与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正确引导法官员修身作人,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使法官努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精英化的女法官队伍,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人情化管理,激发女法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人情化管理也叫人性化管理、柔性管理,是一种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采用非强制性方式,在员工心目中产生一种潜在的说服力,从而把组织意志变成为个人的自觉行动。和男法官相比,女性法官具有独特的生理特点,由于生理所限,女性的精力、体力和耐性不如同龄的男性,再加上成年女性往往要承担大量的家务事,这就在无形中缩减了女性实现社会价值的宝贵时间,消耗了她们的部分体力和精力,压抑了她们的智力和能力的充分释放,因此基层法院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要克服女性的生理障碍,在部署工作、编排分工时,要尽量考虑女同志的重量特点,减轻其工作压力,对女法官实行人情化管理,为女法官创造宽松有利的工作环境,激发女法官爱岗敬业、拼搏实干的工作热情。一是要把握女性法官的生理特点,关心女法官的日常生活,例如在安排全体干警体检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女法官进行妇科专项检查,搞好女法官的“四期保护”,保证女法官的身心健康;二是要对女法官进行人情化关怀,由于妇女长期受贬抑,受歧视,在社会进化中渐渐形成了自卑、软弱、顺从、依赖等心理特点。因此要在生活工作中多鼓励、少批评,多支持、少添乱,帮助他们练好内功,增强其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三是要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陶冶高尚情操。要因地制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既起到调节情绪、缓解压力、凝聚人心、增强体质的作用,又陶冶女法官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勤于思考的高尚情操,树立基层法院女法官良好的形象。
三、树立榜样,用典型精神引领女法官队伍。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它凝聚着先进的理想信念,代表着高尚的人生境界和道德追求,体现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党的政策与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因而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能够产生不可替代的示范、鼓舞和引导作用。实践证明,典型工作和全局工作密不可分,全局工作指导典型工作,典型工作体现全局意图,并成为推动工作全局不可缺少的一环。因此,基层法院要善于发现、挖掘、宣传、运用好典型,用先进的事迹感染人,用典型的事教育人,用典型的精神引领队伍,带动法院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普遍提高。首先,基层法院应大力培养、挖掘本院内部女法官先进典型,对所涌现出的典型女法官、典型事迹要大力宣传,大力表彰,并号召全院法官员掀起学习先进、学习榜样的高潮,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次基层法院要善于发现法院系统内部的先进单位、模范榜样,推行标杆管理,促进整体工作不断进步。标杆管理源于公司的一种管理方式,其基本含义就是选择先进单位为榜样,找出差距,量化指标,不断提高,即选定榜样、研究榜样、超过榜样。基层人民法院要根据自己本单位的情况,选定先进单位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定为学习目标,定立标杆,然后结合实际,找出差距,研究发展方略,制定追赶措施,逐步向先进靠近。标杆管理拉高了坐标,能激发女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法官见贤思齐,人心思进,各项工作将焕发出新的生机。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女法官的综合素质。
育人是用人的前提,培养是选拔的基础,要根据女法官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培养教育活动。基层人民法院应为女法官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环境对人的积极影响,引导和促进女法官“以学习为荣,以学习为乐”。就目前人民法院状况而言,应当树立“惟有学习,才能提高素质”的观念,积极营造“要学习、讲学习、爱学习”的氛围,使广大法官将学习变成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应从专业岗位培训和适应性培训两方面入手,对女法官本岗位所需的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并积极鼓励她们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提升文化知识层次,主动把学历教育延伸为终身教育,把阶段学习延伸为终身学习,全面树立学习为本、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引导她们自觉成为“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务实型和开拓型”的五型法官。基层法院应为女法官再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从时间和物质上给予鼓励和照顾,政策上应予以倾斜。
五、建立和完善以女法官为中心的多元化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女法官参与竞争的积极性。
目前西方国家和我国的有些部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职务晋升、薪酬、各种福利和精神激励。由于女同志生性柔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依赖、被动、遇事忍让、不愿竞争等消极心理,因此基层法院要针对女法官的心理特点,针对女法官不同层面的需求,从激励资源、激励依据和激励的实施三个方面入手,以女法官为中心建立起多元化的激励机制,通过感情激励、理想激励、荣誉激励、榜样激励,实施各种激励手段,深入挖掘女法官身上的闪光点,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凝聚队伍。例如,对于取得突出成绩的女法官,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奖励,而且在职务晋升,年终评先上予以体现。实践证明,不断完善的激励机制制度,将大大提高了法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大提高了法官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一是要区分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竞争上岗,并把岗位和薪酬挂钩;二是在职务的晋升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聘,做到能上能下,并突出群众公认;三是要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既要防止过分重视精神激励而忽视物质激励,又要避免忽视甚至取消精神激励;四是既要重视高中层管理人员的激励,也要重视基层特别是最低层法官的激励;五是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证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女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在这方面首先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位分类管理制度,编制基层法院合理的职能岗位、管理岗位职数、相应的职位说明,在此基础上核定合理的岗位津贴,确定各层次的职务津贴;其次要完善考核机制,把考核内容具体细化到每个职能岗位,对每个职能岗位进行考核,使考核的内容更为全面具体,真正起到促进法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的作用;第三要健全和完善职务晋升、薪酬福利、岗位交流、法官奖惩等工作机制,建立高效、有活力的优秀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和用人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吸引、稳定人才,激励优秀女法官脱颖而出。
六、加强工会女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女工工会是党领导之下的工会群团组织,是广大女法官利益的忠实代表,加强工会工作,就能大力维护女法官的合法权益,调动女法官参与审判改革的积极性,因此基层法院必须大力加强工会女工工作,打造女法官发挥聪明才智的平台。基层法院要加强对女工工会的领导,重视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全力支持女工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女工工会在培养、选拔女法官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女工工会成为女法官成长、成才的摇篮。
七、发挥制度导向作用,促进女法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管理是保障。所以法院一定要树立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业绩的理念。基层法院要在充分调研女法官队伍的基础上,制订出业务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因“徒法而不能自行”,为了保证制度落到实处,发挥作用,首先应强化领导的垂范作用,凡是要求法官作到的,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到,凡是要求法官遵守的,领导成员要模范遵守,为大家做好表率,树好榜样;其次,强化领导的监督作用,领导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不良苗头,纠正不良现象;第三,强化基层领导的一岗双责,在追究违反制度人员责任的同时,所在部门中层正副职与其同等责任,一并受罚;第四,要严格依章办事,当罚即罚,没有下不为例。从而在全院树立“制度是烧红的铁,谁碰到都会被灼伤”的理念,形成办公讲秩序、做事讲规矩的规范意识,使女法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八、大力培养、选拔和任用女法官为领导干部,带动女法官素质不断提高。
选拔优秀女法官进入领导班子,对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其群体效能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个结构合理,效能委高的领导群体,往往是男女搭配、优势互补的最佳搭档。同时女性领导是女法官的榜样和带头人,她们走在时代的前列,能够带动和影响整个妇女群体素质的普遍提高。因此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女法官作为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要破除思想障碍,彻底打破长期形成的用人观念,全面、辩证地看待男女某些方面的差异,真正树立“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为女法官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把培养选拔女法官作为领导干部落到实处。建立平等竞争的使用机制,可以为广大女法官参与竞争提供平等和公平的环境,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拔任用女法官到领导岗位上来。第三,加强培养锻炼,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要把女法官的培养教育、提高女法官的素质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要重视女法官的实际训练,有计划、有步骤地锻炼女法官的某种特长或技能,可以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将女法官放到具体的工作岗位上接受锻炼,在实践的摔打磨练中增长才干,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在实践中接受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在实践中提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整个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标志之一,妇女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全社会人员素质的高低,妇女作用发挥的如何,决定着全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女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决定着法院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所以法院要把提高女法官整体素质、促进女法官人才成长,提高女法官司法能力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使女法官与时俱进,积极顺应时代潮流,推行审判方式改革,更好地为法院审判事业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