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看到别人争吵上前劝架的旁观者,因为自己“多管闲事”的冲动而惹上官事,今天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位劝架人李国辉有期徒刑十个月。
去年10月12日凌晨1时左右,巩义市回郭镇的李国辉在镇上一家夜市摊上喝酒时,看见临村的孙某与夜市老板因结账问题正在争吵,于是他立即上前劝解。由于有些言语不合适,反而刺激了孙某,不一会李国辉与孙某又厮打在一起,恼怒中的李国辉拿起夜市摊上的剪刀刺向了孙某。剪刀扎伤了孙某的右臂。为此李国辉的赔偿了孙某9000元医疗费。
李国辉不但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经济代价,而且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