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家挖井造成他人房屋裂缝,昨日,魏宏跃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损失4200元。
魏宏召于1985年建造了两层小楼,1996年,魏宏跃在靠近魏宏召房屋5.4米处打了一眼深2米、直径35厘米的水井,此后,魏宏召的房屋开始下陷。魏宏召怀疑自己房屋出现裂缝和魏宏跃院中水井有关,多次找魏宏跃商量未果后,魏宏召把魏宏跃告上法庭。
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开封房屋安全鉴定站对房屋裂缝与水井有无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魏宏召临街南屋的损坏与邻房魏宏跃院内水井影响有一定因果关系,水井加剧了魏宏召临街南屋原有裂缝发展。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