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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网投稿及注册“博客”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7-03-15 17:32:21


    本网站自2005年3月开通以来,点击量不断攀升,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拥有一定的读者群,较好地宣传了我院及法官形象。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发现有一些通讯员尚不清楚投稿方式,为了更好地发挥《巩义法院网》的网络宣传作用,把网站办成法院网中的一流网站,现对投稿的一些注意事项给予说明,另外,我们已经开通了“巩义法院博客群”,望我院干警积极参与进来,经营好自己的网络空间。

    一、网站投稿须知:

    向本网站投稿可采用发电子邮件或电子文档报送的方式,若使用电子邮件,请在主题栏中填写文章标题。邮箱地址为:gyfyxjk@163.com;若采用电子文档直接报送,可送到我院宣教科网站办公室,请保证使用无病毒感染的U盘。

    投稿的内容形式不限,但必须符合网站设置栏目的需求,请详细浏览网站各子栏目。

    二、注册“博客”须知:

    欲在“法律博客”中注册的干警,可点击我院网站左下角的“法律博客”图标进入,然后点击上面菜单中的“注册”,在第一步最面的“请选择您的身份”栏中必须选择“法官”,点“同意”后进入第二步,在第一行的“注册到”栏目里选择“巩义法院”,然后填写各个资料,点击“同意”即可完成注册流程。

    注册完成后,请不要着急,我们的管理员会检查,通过你的身份认证,待认证通过后您就可以使用自己的博客空间了。

    以后每次登陆,点击“法律博客”中的“登陆”即可,在“我的控制台”中可以编辑和修改文章,同时在“我的资料”里可以更改个人信息,每次更改个人资料也必须等待管理员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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