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我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企改信息的形式向市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市领导决策时参考,此作法受到了市领导的好评,近日,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市长梁险峰对我院第23期企改信息作出批示:建议很好,请法院、经委、体改、城镇、联社等部门尽快针对存在问题拿出具体意见,年后听取相关部门建议,并尽快将企业改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力争又快又好。
2007年6月1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即将实施,目前,我院正在审理的破产案件14件,涉及债务人7千余户,债务总额9亿多元,如果现在存在影响破产程序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新法实施后将会引发新的问题和矛盾,势必导致企业改制和破产工作难以进行,针对此情况,我院在第23期企改信息中提出三点建议:主要归纳为,一是清算组应切实负起职责,加快工作进度;二是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改制或申请破产;三是拟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要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做好破产前的准备工作。此建议得到了副市长梁险峰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