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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二庭以学习促工作 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

  发布时间:2007-04-16 10:47:00


    今年3月份以来,,巩义法院执行二庭在“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中,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了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使多起“骨头”案件得到了执结,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巩义市芝田镇益家窝村村民郭某身有残疾,其丈夫2004年被刘某驾驭的拖拉机辗轧身亡。巩义法院判决刘某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书生效后,刘某长期躲避履行债务,致使郭某一案的赔偿款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案件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2007年,执行二庭对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执行组长王建军同志怀着高度的责任感,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积极主动启动了案件的执行。王建军同志带领他的执行组,通过明查暗访,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找到被执行人后,王建军同志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打动了刘某,刘某多方筹集到了执行标的款给付了申请人。

    李发展同志虽然是一位今年才调整到执行二庭工作的同志,但他身上有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对于其他同志转交的“老”案,他没有未之高阁,而是逐案过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动脑筋,想办法,对每一个案件都作到思路明确,心中有数。陈某申请执行某厂债务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系一个债务厂和一个担保厂,两厂之间互相推捼,拒绝履行义务。申请人因此多方奔波,毫无结果。李发展同志分别多次到两厂作工作,首先消除了两厂之间的敌意,打消了彼此之间的隔阂,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厂的法定代表人终于答应和申请人协商解决问题。在李发展同志的不懈努力下,三方当事人终于坐到了一起,心平气和地进行了协商,最后达成了一致的还款意见。申请人到执行局张贴了感谢信,对李发展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杜某欠杨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万余元,因双方存在其它经济纠纷,杜某对该款的偿还抵触情绪非常大。在接受了一次拘留的强制措施后仍东躲西藏,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本案承办人刘英军同志拿到案件后,没有因“骨头难啃”而产生畏难情绪,在副庭长魏化冰和张红兴同志的领导和协助下,主动和申请人杨某联系执行事宜,并深入到杜某所在的村委了解情况,请求村干部协助工作。通过艰苦不懈努力,终于联系到了杜某,因杜某有过被拘留的经历,有畏惧心理,不肯到法院来。刘英军同志多次耐心地与杜某电话联系,沟通交流,对杜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了杜某的心理障碍,终于答应在其家中会面。魏化冰、刘英军等三位同志放弃了中午休息时间,赶到杜某家中,面对面和杜某拉家长,讲道理,终于使杜某打消了顾虑,承诺次日到庭。次日杜某和杨某到庭后,经过三位执行工作人员轮番从不同角度作工作,二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常红波同志是一位在执行战线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执行,该同志执行经验丰富,非常善于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执行的卢某与其所在村委债务纠纷一案,村委承诺2007年春节前支付标的款,常红波同志在回访中了解到该款未支付,而卢某又身患中风,行动不便,已陷入到了不能支付医疗费的困境中。为了卢某的利益早日得到实现,拿到治病的钱,常红波积极和村委负责人联系,告知他卢某的困难状况,并带领其执行组全体成员和村委负责人共同来到卢某家,让负责人对卢某的困难亲身感受。负责人看到卢某的状况,当场答应迅速筹款项以解卢某的燃眉之急。卢某对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深表感谢,连连用含糊不清的话语致谢。

    执行二庭的全体同志认为,这次“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是非常必要,是一场“及时雨”。 活动的开展,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大家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增强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大家表示,以后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巩义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添砖添瓦,为和谐、富裕、魅力、文化巩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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