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判参阅 -> 经验交流

如何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发布时间:2005-04-20 17:43:54


    审判方式改革要求法官在开庭审理中必须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使法庭调查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使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的焦点展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4项规定,开庭前应当做好"审查有关的诉讼材料,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应当适用的有关法律以及专业知识",第八条第5项规定,"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同时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是我国民商事审判法律文书改革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民商事审判文书中明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那么什么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归纳、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对我国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具有什么重要意义?如何准确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归纳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一、什么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所谓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就是指原告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辩驳主张的矛盾分歧点,是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或称矛盾症结中的决定性因素,是当事人在庭审中坚持的贯穿整个案件主轴线上的并且关系到案件解决的带有决定性的关键问题,是解决纠纷的症结、堡垒,或者称之为要害。攻克这个堡垒、解开这个结,整个案件就是非清楚、责任明了,案件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否则法官就无从裁判。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事实认定上和法律适用上两个方面。

    二、准确归纳、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的重要意义。

    1、能提高民商事案件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准确地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首先有利于法庭确定调查重点,抓住重点问题并围绕重点有条不紊地开展庭审活动,使庭审活动层次分明,井然有序;其次法庭在焦点归纳之后就能确定举证范围,使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有序举证、质证,这样举证就有针对性;第三,争议焦点归纳之后,法官就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进行辩论,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发言就具有针对性,防止盲目性和自由性。这样就能使庭审查清事实,分清是非,避免多次开庭现象,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

    2、能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民商事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并围绕焦点问题进行充分地论证、说理。只有焦点归纳准确了,说理才能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才能有针对性,否则抓不住重点,或者焦点问题不突出甚至偏离了方向,抓错了,将直接导致证据分析不力,主次不分,层次混乱,最终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判决失当。所以准确地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民商事裁判文书充分说理的基础。

    3、能大大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判决相比,调解无疑是最佳的结案方式。调解成功与否,关键是能否把握住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只有抓住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才能准确地分析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利害关系,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制订最佳的调解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措施,这样就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否则,眉毛胡子一把抓,抓不住要害,抓不住焦点,只能是劳而无功,事半功倍,调解的成功率将大打折扣。

    4、是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志。法官能不能准确地归纳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可以集中反映出法官的办案能力。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诉辩式的审判方式,在庭审中以当事人为主,但法官不是消极地被动地听证,而是仍然掌握着庭审活动的指挥权,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法官驾驭庭审、充分调动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的积极性的重要渠道。

    三、如何准确地归纳、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1、对比较简单的民商事案件,通过预审原被告的诉辩意见,一般情况下就能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起诉,不但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面且还要有相应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在应诉期内一般都提交了答辩状,在答辩状中一般都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了辩驳主张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通过预审分析,概括出双方陈述一致的事实和理由,然后寻同找异,查异、质异、辩异,最终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2、通过分析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对所证明问题的说明,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对比较复杂的案件,仅审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是不够的,还需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有时还需进行证据交换,进而找出矛盾证据,突出双方争执的焦点,并进行归纳。

    3、通过分析当事人之间的存在的法律关系的特点,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民商事案件发生后,在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如合同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等,在每一种法律关系下面还可以分出许多具体的法律关系,分析探究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的特点,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把握案件的性质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运用准确地适用法律,最后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4、动用倒推法查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推理一般是根据已知的条件推出结论,倒着推理是根据结论推出应具备的条件。可以先假设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成立的,然后推出其成立所应具备的一切条件,再从这些条件出发继续往后推,直到推不动遭到被告的抗辩时为止,最后发现争议的焦点。同样也可以假定被告的辩驳主张成立,然后倒着往后推出其成立所必备的条件,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条件冲突时,便可查出争议的焦点。

    四、在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焦点问题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时必须熟悉、了解并掌握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必要时可查阅相关的判例,对一些特殊案件,还需要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我国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新型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案件具体具体情况相结合,那么要发现案件的症结、发现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不可能的。

    2、在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时应力求准确,切忌过大。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关键在点上,它事关案件的结局、原被告官司的胜败,但它不是判决结果所要解决的问题,归纳的焦点太粗,焦点涉及的范畴过大,就有可能漏审问题,查不清案件事实,相反如果对焦点归纳地太细,列出的焦点就多,容易导致庭审事无巨细,重点不突出。所以焦点一定要经过归纳、提炼。

    3、要善于分解问题,把握多个争议焦点。民商事案件,有的仅有一个诉讼请求,有的有多个诉讼请求,都有可能存在多个争议焦点,这就要求法官将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尽可能地分解开来,先归纳出首位争议焦点,再归纳出次一位的焦点,并按彼此间的内在逻辑进行排列,从而引导当事人逐一举证、质证、辩论。

    4、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发现归纳的焦点不准确或不到位,应及时纠正,重新归纳。在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时,一定要征求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发现有误一定要立即纠正。对比较复杂的民商事案件,随着庭审的逐步展开,有时会发现原来归纳的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不准确,这时无论庭审进展到何种程度,都应立即停止,重新归纳焦点,使当事人能重新围绕焦点举证、质证、辩论。

    准确地归纳、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但是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也是法官必须具备的司法能力。困此每一名法官在办案中一定要擅于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准确归纳当事人争议焦点的能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

                                                       编辑:李向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8878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