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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司法援助力度 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5-04-20 17:49:25


    为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院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司法援助力度。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把赡养、扶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的被侵害人等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依法缓交受理费、执行费,并对决定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在法律文书中予以列明。截止目前,今年立案缓交各类费用已达92.5万元。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依法为3起聋哑人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了辩护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后,我院及时将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以及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当事人等依法免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实现我院向社会作出的让贫困的人能打起官司的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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