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当得知重达40吨的大型变压器顺利运到巩义时,巩义市碳素厂厂长郭新玉激动的热泪盈眶:“我的碳素厂终于得救了,没想到法院能把这个“骨头”案顺利执结,法院真是我们企业的保护神”。因为他深知: 这起跨省难案件顺利执结是巩义法院执行法官来回奔波于巩义、贵阳、贵定、郑州四地之间,跋涉一万多里不畏艰险辛勤劳动的结晶。
原告河南省巩义碳素厂与被告贵州市贵定县伟泰冶金碳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后,于2006年8月28日经法院调解结案。按照调解协议的规定,被告贵州市贵定县伟泰冶金碳素有限公司应当在2006年11月30日前将所欠原告碳素款70万元全部付清。可到期后被告一直不自觉履行,巩义市碳素厂由于资金无法回笼面临停产的危险,原告无奈之下于2006年12月10日向巩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维护企业的利益就是无形的命令。巩义市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受理执行申请后立即抽调富有丰富执行经验的刘洪亮和任松生庭长组成专案组负责该案的执行。12月10日当天,执行法官就给被执行人发出了限期执行令,但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然没有自觉履行。执行干警再也坐不住了,2006年12月16日就踏上了开往贵州市贵定县的列车ji进行实地执行。
通过调查得知:贵州市贵定县伟泰冶金碳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拘捕,已经停产3个月,债台高筑,每天上门讨债者骆绎不绝。申请人得知此情况后对案件的执行已不再报希望,但执行法官没有知难而退。为防止被执行人破产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他们果断对被执行人一台价值70万的大型变压器进行了扣押,以便拉回变价处理。当对变压器进行强制执行时,遭到了许多的职工的阻拦。由于涉及职工工资等敏感问题,矛盾一触即发。如执行不利,就会引起职工上访闹事,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执行法官从大局出发,决定采取“以退为进”的执行策略,先行撤回到郑州,给被执行人造成一种知难而退的假象,以等待有利的执行时机。
五一黄金周日益临近,执行法官认为最佳的执行时机到了。2007年4月28日,他们便再一次踏上了开往贵州市贵定县的列车。果不其然,执行人员四个月的麻痹战术起到了作用,职工们渐渐懈怠了,变压器没有人看守了。为稳妥起见,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员决定等到五一放假再强制执行。执行人员4月30日,与当地政法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向这些部门通报了案情,取得了这些部门的积极支持。由于变压器庞大,当地没有足够大的吊车,5月2日晚执行法官急忙赶到100公里外的贵阳联系大型吊车,于5月3日返回。为以防万一,执行人员决定从5月3日20时开始拆卸变压器,拆卸工作直到5月4日7时才结束。为防止工人的再一次阻拦造成执行拖延,执行员没有顾及劳累和饥饿,立即将变压器装车运往巩义,并派人跟车确保安全运送。
5月8日变压器顺利运至巩义,申请人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会心地笑了。当看到自己的工作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得到了维护,执行法官也会心的笑了,他们笑的是那么甘甜、那么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