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外出度蜜月,遇车祸不幸双亡,为争夺遗产,双方亲属对簿公堂。4月15日,巩义市法院审结了一起遗产纠纷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1日,将近而立之年的张强终于与爱恋5年的恋人马桂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二人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之中,决定外出旅游度蜜月。没想到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0月5日双方在路上遇车祸双亡。更为不幸的是,由于双方的亲属对张强和马桂花的遗产如何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张强的弟弟张华把马桂花的妹妹马贵莹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强和马桂花夫妻二人都在车祸中死亡,但张强先死亡,马桂花后死亡,应属于转继承。张强和马桂花的遗产应该由继承人继承,法院遂判决驳回了原告张华的诉讼请求,支持了被告马贵莹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