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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家因树结怨 法官调解终言和

  发布时间:2007-06-04 17:13:40


    为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巩义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工作中深入田间地头,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案情,耐心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大量的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使纠纷得以化解。

    不久前李云肖诉韩巧玲、任丰收财产权属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矛盾极大。原告称被告在其承包责任田内种植桐树,影响了原告正常的农作物种植。被告认为虽然桐树种在了原告的责任田内,但原告的责任田内有被告家的老坟,被告有权在自家的坟地里种植树木。原、被告双方各执已见,两个家庭也因此结怨。

    此案件引起巩义法院第七中心法庭的高度重视,该法庭杨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主动到双方争议的实地调查研究,并具体作出实地勘查图。经和村委的相关干部交谈后,耐心作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数十次的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告表示不再影响原告的正常的庄稼种植,原告也主动向法院撤诉。此案件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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