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提请任免赵爱民等41名同志的法律职务议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顺利通过。
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我院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倾斜一线、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并根据上级关于轮岗精神,对赵爱民等20名同志进行轮岗调整,对16名工作勤奋、踏实肯干、成绩突出的中层副职和一般同志提拔使用,对5名同志因工作需要或退休提请任命或免去审判员法律职务。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法律职务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任职公示,法律知识考试,民主测评,座谈考察后,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顺利通过我院提请的任免法律职务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