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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罕!瓢泼大雨“点燃”满车货物 原来车里装的锆边皮和镁边皮遇水会起火

  发布时间:2007-06-19 15:20:10


天上下着瓢泼大雨,被雨水淋湿的一批货物却燃烧起来,转眼间,巩义市司机小常价值24万余元的车、货化为灰烬。因为这,还引发了一场官司。

  去年8月9日,小常到朝阳百盛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司)装运一批货物。次日早上6时,货车行至京沈高速公路108公里处,突然天下起了瓢泼大雨。

  小常正想停车避雨,不料货车上起了火。“货物都湿透了,怎么还会着火呢?”带着满腹狐疑,小常拨打了火警急救电话。

  让人意外的事情再次发生了:消防官兵用水扑救大火,在水的喷射下,火势非但没有控制住,反而燃烧得更旺。最终,货车连同货物一同烧毁,造成24.72万元经济损失。

  后来,玉田县公安局的火灾原因鉴定揭开了谜底:小常所运载的货物是锆边皮和镁边皮,它们遇水会发热起火。

  小常不愿意了,将朝阳公司告到了巩义市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托运人,朝阳公司应如实告诉小常对运输的特殊要求等必要情况,然而其工作人员仅告诉他要多盖布,并没有说货物遇水会着火,故该公司对车辆、货物的烧毁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作为承运人,小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对货物遮盖严密,妥善保管,对车辆、货物的烧毁也有一定的过错,承担次要责任。

  昨日,巩义市法院一审判决朝阳公司承担损失的80%,即197760元,其余损失由小常自行负担。

文章出处: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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