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30日。
雨后的竹林镇树木青翠,凉风送爽,迎来夏至后又一个难得的清凉夏日。位于竹林镇孙寨村的竹林中心人民法庭确是另外一番热火朝天景象。历时9个多月的建筑施工,竹林中心人民法庭顺利竣工,正式启用。
竹林中心人民法庭是市法院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精神,推进“两庭”建设的又一项重大工程。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市法院将在近三年内完成7个中心法庭的重建工作,逐步实现人民法庭的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竹林中心人民法庭作为第一个建设项目,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大力支持。竹林镇党委、政府将支持法庭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帮助市法院协调建设用地,解决法庭建设实际困难,为竹林中心人民法庭的建设提供了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保证了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落成后的竹林中心人民法庭紧邻310国道,占地3335平方米,辖新中、米河、小关、竹林、大峪沟5个乡镇,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综合楼由全省法院统一设计规划,按照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庭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设计。一楼为审判区,二楼为办公区,三楼为生活区,建筑面积1113平方米,房间48间。其中标准化审判庭4间,调解室2间,合议室1间。每一个房间按照功能要求并配备有值班室、车库、餐厅、法官宿舍等,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为干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场所,体现了对基层干警的人文关怀。这些都有利于干警扎根基层、创业基层、稳定基层,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大展鸿图,真正使中心法庭建成“巩义法院的抗大、青年干警的成长基地、干部的摇篮”。法庭的法官纷纷表示,在新的工作环境中,确立新的工作目标,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排民忧、解民难、化矛盾、保稳定、促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辖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东、郑州市常委、巩义市委书记王小平、郑州市人大副主任、竹林镇党委书记赵明恩、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王恒禄、巩义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刘啸峰、巩义市人大副主任王根宪、巩义市政协副主席焦天伟等领导及部分局委、辖区乡镇、企业界代表应邀参加典礼仪式,并为法庭落成剪彩。
11时30分,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安东副院长和王小平书记共同为竹林中心人民法庭揭牌,预示着竹林中心人民法庭开始了新的奋斗历程。我们相信,竹林中心人民法庭的法官承载着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厚爱和期望,励精图治、开拓进取,必将迎来一个更加光明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