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薛永松)以魏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为由让其请客,没想招来一顿揍。 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武某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魏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便觉得是一次让魏某请客的好机会。2007年1月2日,武某给魏某打电话,以魏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让其“请客”,魏某说“好说”。
1月3日,武某再次给魏某打电话让其请客,要不就不再保密了。魏某立即答应请客,并约定好了吃饭的时间和地点。9时许,武某欣然前往约定地点吃饭,当他步行到巩义市站街镇柏茂村口站街永久机械厂附近,却没有发现魏某的踪影。正当他四处张望时,发现4人手拿钢管、棍棒向他冲来。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打成重伤。
据警方调查,1月3日6时,魏某约姚谋、范某、姜某、王某四人吃饭,其间魏某提到了武某让其请客一事,并说如果武某再硬要他请客,就要教训教训武某,姚谋、范某、姜某、王某四人欣然同意。话音未落,武某打来了电话。五人便约定,由魏某把吴某骗出,姚谋、范某、姜某、王某四人负责教训王某。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姚谋、范某、姜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魏某、姚谋、范某、姜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