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市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特别是市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会后,全院上下认识有高度、工作有热度、落实有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办案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理期限、公开开庭审理、公开执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二、服务做到“五主动”。主动对改制企业进行法律指导;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措施;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三、明令做到“五不准”;不准到企业拉赞助;不准接受企业吃请馈赠;不准借用企业车辆或通讯工具;不准截留、坐支、挪用暂扣企业款物;不准到企业索、拿、卡、要,自觉维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