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巩义法院五项承诺 服务巩义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07-08-07 09:06:03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巩义法院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秉公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依法调节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制裁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规范评估拍卖等活动,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程序合法,杜绝损害当事人权利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审判流程管理、法官业绩考核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制度保公正、促效率,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四、认真执行《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收取诉讼费用。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保证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执行案件不预收费用,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五、深入开展审判文化教育,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彻底杜绝“四难”现象。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现象。

  对违犯上述承诺的,我们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64375777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958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