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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警车管理的承诺

  发布时间:2007-08-13 10:13:24


    我市做出加大特权车、无证车治理力度的决定,我们坚决拥护、保证执行。在此之前,我院已经提前三年规范了警车管理。目前,我院现没有一辆无证、无牌、套牌警车。为了认真落实市委的指示和要求,我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一、严禁使用警车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任何活动;

    二、严禁非执行公务活动时间使用警灯、警报器;

    三、严禁将警车停放在景点、宾馆、酒店及其他娱乐场所;

    四、严禁将警车、警牌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五、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

    违反以上规定的,取消本人和所在部门的年终评先资格。给法院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违规使用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后果自负。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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