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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文化》系列之敬业篇

发布时间:2005-05-06 13:24:46


《审判文化》系列之四

                             敬   业   篇

                   “敬业”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

                “敬业”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具体体现。

           “敬业”是实现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思想基础。

    敬业,就是要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对待自己的职业,来对待自己的工作。实际上,爱岗与敬业是密不可分的,一个人只有爱岗,他才具备了合格劳动者的基础条件;而要这个条件得到提高与完善,他们必须敬业。

    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优良传统。中国古代思想家就提倡敬业精神,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 , 以事其业也。”敬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有着历史的延续性和继承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个人更应该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每位法官都应该有爱岗敬业的精神,并在这一精神的引导、激励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做好本职工作有诸多因素和条件,而爱岗敬业,则是这诸多因素和条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条件。

   (一)爱岗是做合格法官的基础

    法官的职业才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后天通过努力得到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一个法官只有真正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才能主动、勤奋、自觉地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各种知识、技能;才能花气力去培养锻炼从事本职工作的本领,切实把本职工作做好。

    法官的职业责任心,也是来自于对本职工作的情感。只要是真心热爱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就能把智力、体力的劳动付出,看成是一种乐趣而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就能满腔热情、朝气蓬勃地做好每一项属于自己的工作;就能在工作中焕发出极大的职业进取心,产生出源源不断的动力,全身心地、忘我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担任务。那种抱着“干活吃饭、挣钱养家”的态度对待所从事的职业的人,是不可能会对本职工作有热爱之情的,当然也就谈不上持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自己本职工作的人,在追求职业目标的过程中,即使遇到挫折,遭受失败,也会以对事业炽热追求的精神,去克服困难,战胜险阻、摆脱困境、不懈奋斗,甚至用自己的生命去殉所追求的事业目标。以身试“毒”的鲍尔·海斯德就是如此。

    鲍尔·海斯德是美国著名的药物学家。当他看到世界上每年有成千上万上被毒蛇咬死时,便决定研制一种抗蛇毒的药物。他从天花的免疫力,联想到蛇毒免疫力。从15岁起,他就在自己的身上注射微量的胎体,并逐渐加大剂量和毒性。每注射一次,他就大病一场。他先后注身过28种蛇毒,经过多年的实验,自身终于对蛇毒有了抗毒性。他还有意识地让毒蛇咬自己,以试验抗毒能力。包括世界上最毒的印度蓝蛇在内,他被各种毒蛇咬过130多次,都安然无恙。后来,他经常用自己有抗毒性的血去拯救被毒蛇咬伤的人。后来听说患者生命垂危,他就立即乘飞机前往。先后有20多人被他从死神手中夺回。他还用自己的血试制抗蛇毒的药物。

    对自己岗位的爱,对自己职业的敬,鲍尔·海斯德可谓达到了极致。他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殉伟大的事业。

   (二)敬业是法官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

    法官对岗位的热爱,使他奠定了做一个合格法官的基础,但他要想把工作做得更好,则必须敬业。敬业是一种对所从事的职业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的行为,是一种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强烈的事业心和忘我精神。

    敬业是从业人员对社会和他人履行职业义务的道德责任的自觉行为。在任何一种职业活动中,无论是谁都必然要与他人、与社会发生并保持着各种联系。由于这些联系,便形成了特定的关系,又由这种特定的关系产生出诸多义务。凡与自己本职工作有关的义务就是职业义务。为保持并发展已形成的或将要建立的一系列联系、关系,应必须自觉地担负起对社会、对他人负有的使命、职责和任务。也就是说,必须自觉地履行应尽的职业道德责任。而敬业恰恰是承担职业道德责任的具体体现。

    法官承担了职业道德责任,就会在热爱自己本职工作基础上,无论处在什么样的工作环境中,都能保持乐观向上的心理状态,以饱满、激昂的斗志,善始善终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就能在从事职业劳动的过程中,不计较个人利害得失,精益求精,惮精竭虑。如此以来,他的工作就会做得出色,做得成功。“两弹一星”的元勋们为我们树立了敬业的光辉典范。

    他们为了“两弹一星”的发射,为了祖国的宇航事业,放弃城市中舒适安逸的生活,离开妻儿,到荒芜人烟的茫茫戈壁滩上去研究、试验,去拼搏,数十年如一日,忍受着寂寞,承受着核辐射的危险。“两弹一星”的成功发射,“神舟”五号的飞天成功,就是他们敬业精神的最好体现。

    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人类的发明创造和开拓创新,民族优秀文化的孕育产生与发扬光大,革命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与改革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都需要劳动者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去创造,都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去为之拼搏奋斗,都需要持之一恒的劳动,都需要敬业精神。无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时代,敬业的人越多,敬业精神越强,这个时代发展就越快,这个民族就越强大。

    敬业与爱岗是相辅相承、相互支持的。没有对自己工作的热爱,就不可能自觉做到忠于职守。但是,只有对工作的热爱之情,没有勤奋踏实的忠于职守的实际工作行动,也不可能做出任何成绩来,热爱本职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把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之情体现在忘我的劳动创造及为取得劳动成果而进行的努力奋斗过程中。要用对本职工作全身心的爱,去推动自己在职业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

    二、法官敬业爱岗的具体内容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岗位分工越来越细。因而,职业也就越来越“五花八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尽管法官职业与其它岗位不同,但其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内容要求却是相同的。概括来说,法官爱岗敬业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科学实验证明,在客观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劳动质量的优劣,工作效率的高低,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从业人员的态度。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那他的工作就会做得非常出色。相反,从业人员讨厌自己的工作,以消极怠工的态度去“撞钟”,那他的工作就会做得非常糟糕。因此,法官职业道德的首要之点,就是要求法官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每个在法院工作的人不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应该全身心地热爱,全身心地投入,对本职工作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保持高度负责、尽心竭力的精神。而不应该以自己对本职工作没兴趣为借口,得过且过;也不应该以本职工作经济效益低为托词,消极怠工,甚至为取得高收入而思迁,这样就很难做到爱岗敬业。一位心理学家说过:“对一个喜欢自己的工作,并认为它很有价值的人来说,工作便成为生活中的一个十分愉快的部分”。的确,热爱你的工作岗位,你对工作就会表达出主动、认真的态度,工作就会成为你生活的第一需要。

    勤业是敬业的具体体现,它要求法官要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郸城县南丰法庭庭长李和鹏十年来带领全庭同志审结执行各类案件4396件,其中他本人审结1635件,调解结案率和执结率均达到了98%,当庭审判率达到了95%,年年无积案、无错案、无缠诉、无矛盾激化、无上访、无不合格卷宗,4000多起案件中只有9起上诉,并全部被维持原判,创造了河南法院审判史上的奇迹。李和鹏同志的敬业精神是通过十年来扎根基层、忘我工作、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来体现的。如果没有勤业精神,敬业只能是一句空话。只有勤业,我们才可以把司法审判工作做好。

   (二)保持对本职工作的信念并追求岗位的社会价值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职业也就越来越具有多样性。职业虽然多样,但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此,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要求的根本点,就是从业人员要保持对本职工作的信念并追求岗位的社会价值,坚信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最有意义的,最有价值的。只有这样,才能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前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同志,对子女要求很严,要求他们像普通家庭的孩子一样敬业爱岗,为人民服务。他的小儿子建生1969年底参军,到部队后被分配到养猪场工作。邓子恢同志知道后,写信勉励儿子要爱岗敬业,完成好部队交给的任务。建生深受教育,在养猪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地做了起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养猪能手。邓子恢同志的高尚情操,对待儿子职业的态度令人感动。一位名人曾说过:“由一个人对职业的态度可以看出他的品性。”

    精业是敬业的根本,只有精业才能体现出它的社会价值。精业要求法官要精通业务,具备扎实的基本功。现代社会的每一个职业都是一项专门的活动,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合格法官,仅仅做到爱岗、乐业、勤业这是不够的,还必须钻研业务,具备扎实的基本功,成为行家里手,才能真正实现敬业,才能更好地提高职业效益,实现社会价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同志给我们树立了精业的榜样。他18岁高中毕业后,经过招考进入上海市高院民事审判庭工作。经过4年的努力,通过了自学考试,完成了法学大专、本科,直至法学研究生学业。正是凭着勤学苦钻的实干精神,他从一名高中生成长为高学历的知识型人才,也正是凭着他对人民司法事业执着的追求和孜孜不倦的努力,才从一个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功底深厚的专家型法官。他经手案件愈千件,不少案件或者案情错综复杂,或者缺乏现成的法律依据,但是没有一起案件被改判,没有一起案件错判。这千案无错的业绩,是盛勇强二十年来通过不断学习与积累的结果,是他敬业精业的结果。因此,我们法院各个岗位上的同志都应该着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和锻炼,增加与自己工作岗位有关的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在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实践,用心钻研,真正精通自己工作岗位的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造就精诚协作、相互尊重、共同提高的合作关系

    每个法院工作人员虽然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但这些岗位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同其他岗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法官职业道德就是着力于调节法官之间的关系,增进相互间的团结,促使法官群体形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的良好风尚,并进一步形成法官与法官之间友好、信任、谅解、合作、团结、互助的氛围,形成整个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司法公平和正义共同奋斗。因此,造就精诚协作、相互尊重、共同提高的合作关系,也是法官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要求的关键之点。

    三、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人民法官

    敬业不是一句空话,它要求我们每个法官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尽职尽责,造福社会。爱岗敬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对每位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要成为一位真正的爱岗敬业者,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职业的选择、工作岗位的确定,不能仅仅凭个人的兴趣爱好,而应根据国家的需要。当国家需要与个人爱好发生矛盾时,把国家需要当作自己的志愿,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培养兴趣,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北宋有位诗人叫张来,他有感于邻家以卖饼为职业的孩子的辛勤,为儿子写下了一首诗。诗中有这样两句:“业无高卑志当坚,男儿有求安得闲!”张来在诗中明确表达了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观点。这不仅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就是今天对我们也有教育意义。

    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中,职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比如在我们法院系统,不管你是作书记员、当法官,还是当庭长,抑或是当院长,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为了维护法律公平和公正。因此,我们应该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二)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

    美国著名思想家巴士卡里雅说过:“你在哪个位置,就应该热爱这个位置,因为这里就是你发展的起点。”是的,只要你对自己的工作出自内心的热爱,即使在平凡的岗位上,你也能创造出奇迹来。公交行业的楷模李素丽、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工人徐虎就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这就要求我们法官培养自己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只有干一行爱一行,才能认认真真“钻一行、精一行”,才能专心致志搞好工作,出成绩、出效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与其它行业一样,法院录用人员与择业者之间是双向选择的。择业者存在很大的可选择性、自由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人才的相对饱和,用人单位会倾向于选择那些踏踏实实工作,有良好工作态度的人。所以,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今天仍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敬业的最高境界,也是崇高思想道德品质的表现。而玩忽职守,不仅是失职的行为,也是对自己的背叛,是对职业道德的亵渎。美国巴顿将军说得好:“任何人,不管从事何种职业,如果满足于碌碌无为,就是不忠于自己。”作为法官应该一丝不苟地做好所担负的工作,将自己的全部精力、全部知识、全部智慧都奉献给我们所从事的职业。

    法官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必须有奉献精神。奉献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无私的付出,是一心为他人、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为民族作贡献。有了这种境界的人,从事工作和敬业的目的就不再是为了自己的名利和家庭利益,而是为了人民、国家和民族。在我们的社会,像雷锋、孔繁森、李国安、范匡夫等同志之所以受到社会的尊敬,就是因为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为社会作了无私的奉献。

   (四)爱岗敬业要贯穿工作的每一天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个法官一生可能会有很多次岗位变动。然而,只要他在法官这个岗位上一天,就应当认真负责地干好一天,做到善始善终。岗位可能有多次变动,但对工作的态度始终都应当是勤勤恳恳、尽职尽责。敬业精神就是具体地体现在一天天忠于职守的勤奋工作之中的。

   (五)自觉遵守职业纪律

    职业纪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要求司法人员在职业活动中遵守法规,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司法职业纪律是广大司法人员在利益、信念、目标完全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高度自觉的新型纪律。它能保障司法人员的根本利益,能保障司法人员之间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能保障司法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它还能调整司法人员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每一位司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纪律,这也是爱岗敬业的保障。

    我们在审判文化建设中提倡敬业精神,学习敬业爱岗的先进模范人物,是让法官们认识到敬业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意义,激励法官们的敬业爱岗精神。

    在《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中,有两段话对我们还是有许多启示的:“在现实世界里,到处看到的都是有才华的穷人,有些受过良好的教育、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公司里却长期得不到提升,主要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自我反省,养成了一种嘲弄、吹毛求疵、抱怨和批评的恶习,他们根本无法独立自发地做任何事,只有在一种被迫和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工作。那《致加西亚的信》最重要的就是让人们知道,其实敬业并不仅仅是有利于你公司和老板的,其实真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你自己。”

   “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生活的意义,就是意味着完成工作中各种使命。我们从中可饱受挫折与苦难,但这只能使我们更加强大。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一瞬间,也比麻木昏睡、浑浑噩噩、庸俗无聊地活上一百年有意义得多。我们先得有从敬业中体验挑战的能力,然后才会有充分享受快乐的能力。敬业之人,可以与大地和大地的精神一样同步进步。”

    早在两千多年前,荀子就说:“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敬业,是各项事业成功的基础;不敬业,是导致事业失败的关键。为了我们辉煌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我们每位司法工作人员都从敬业爱岗做起吧!

                                                           编辑:李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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