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即2005-2007年对全国基层法官进行“四项能力”的培训。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基层法官轮训工作扎实开展,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集中学习培训任务。为确保轮训工作取得实效,检验培训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关于举行基层法官轮训验收考试的通知》精神,省高院决定于9月22日上午对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审判职称的全体法官进行此次轮训工作的验收考试。
接到验收考试的通知后,我院立即在内部网上发出信息,要求全体干警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这次考试的重要性,将此次验收考试作为体现司法水平、衡量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轮训内容及综合知识进行一次梳理和复习,同时要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所有参加考试法官的迎考准备。
为检验我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2005年—2007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工作方案》,加强法官学习、教育和培训取得的成效,9月22日上午,在我院的协助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监考人员,对我院具有法官资格的81名干警,按民商事、刑事、行政分成三个专业考场,分别参加了试卷内容不同的考试。
参加22日考试的法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自主答题,在两个小时内圆满完成考试任务,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巩义法院法官扎实的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