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报讯(记者张书峰李飞通讯员薛永松)弟接水管,哥哥阻拦,兄弟二人为此闹上法庭,就这样,一根水管挡住了手足情。昨日,巩义市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一审判决原告卢元从集体自来水管上架设水管经过被告卢克门前时,被告卢克不得阻拦。
卢元和卢克系同胞兄弟,其父母生前申请了宅基一处,准备为兄弟二人盖房用。其父母去世后,该宅基地一分为二。2005年,哥哥卢克在前院建设起了新房。2006年,弟弟卢元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新房时,从哥哥卢克墙外的集体自来水管道向自己后院架设自来水管道,从哥哥卢克门前经过时,哥哥阻拦不让施工,遂引发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同胞兄弟,作为相邻方应从亲情、团结、互让互利的角度出发,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