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不允许一部分人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一部分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国家平等保护公民的法定权利,同时平等地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2)任何公民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任何特权,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追究。(3)所有公民在法律实施上一律平等,即遵守法律和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其中包括适当名额的妇女。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还必须包括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