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长假期间,我院结合先进性教育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车辆管理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一”节前夕,我院下发通知规范警车使用,规定所有警车假日期间必须停放在院内划定的车位上,统一加上封条,警车钥匙、行驶证统一交办公室封存保管。特殊情况用车的,巩义市范围内由值班领导批准,巩义市范围以外由周建峡院长批准。严禁非公务性警车、出私车等现象的发生,杜绝警车出入于旅游景点、餐饮、娱乐等警车不适宜出入的场所,坚决杜绝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现象发生。
编辑:李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