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针对新《破产法》实施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郑州中院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贾记鑫院长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省高院研究室李剑非主任,省高院民二庭余获秋庭长、省法官学院院长马建伟、省国资委王鲁豫处长、市政府李宪召副秘书长、郑州中院付和平副院长以及郑州大学王艳华教授等从事破产案件研究及审判的专家和审判员。
我院民四庭副庭长何剑平在研讨会上针对《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与专家和各兄弟法院进行了积极地交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为我院今后更进一步搞好破产案件审理,维护巩义和谐与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