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后,全国各地法院迅速组织多样活动,紧密结合法院实际,采取深入案发地巡回办案、推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等方式,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当中,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热潮。笔者认为,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紧密联系审判实际落实好十七大精神,是人民法院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
笔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强化准确履行审判职能的意识,增进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人民法院承担着惩治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能。人民法院这一特定职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代表党和人民执掌审判大权的。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履行的强与弱、好与坏,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事关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增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全面准确地履行好审判职能,为党依法执政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我们知道,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是党对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对人民法院的迫切期盼。人民法院肩负着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使命,司法公正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保证性因素。因此,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强化审判职能,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水平,还应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大胆革除一切不利于司法公正目标实现的审判方式和司法体制。一切有利于公正司法目标实现的改革措施,都要大胆推行,勇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和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按照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就是要更加坚定审判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的政治方向,全面稳妥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是压倒一切的大事。人民法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倾力追求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不断提高审判服务大局的水平。
聚细流以成江河,积跬步而至千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重大;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人民法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突出;人民法院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任务繁重。但是,只要各级人民法院能够把思想和行动完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全体法官的智慧和力量完全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的各项任务上来,就一定能够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实现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的殷切期望:我国的法治之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辉煌,人民法院必将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