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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纷争 促进农村和谐 服务农业发展

巩义发挥法庭职能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7-10-29 09:57:05


人民法院报讯  家住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张岭村的王行、张海棠夫妇已80岁高龄,因赡养问题使老两口生活困苦,前不久,他们满面愁容地来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康店法庭,要求法庭为自己主持公道。面对老人的艰难处境,办案法官当即带领书记员赶赴地处偏远的张岭村,并设法找到当地村组干部,与他们一起苦口婆心地做老人儿子的思想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不厌其烦地说服教育,老人的儿子重新承担起了赡养父母的义务。

    巩义法院目前有7个乡镇中心法庭,为更好地发挥乡镇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巩义法院围绕法庭“审判规范化、管理规范化、设施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建设目标,从调整法庭布局、整合人员力量入手,全院7个法庭全部实行了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明确分离,全部建立了电子局域网,实现了内外网连接,全面实施了政务电子化,打造了便民的网络平台;与此同时,通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体系和法庭综合监督评价体系,建立了规范、系统、科学的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把法庭的审判执行管理服务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

   在此基础上,巩义法院坚持重心下移、人员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坚持35岁以下的年轻法官必须先到人民法庭锻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有法庭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真正把法庭建设成了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和年轻法官的培养基地。近两年,该院先后有24名在法庭工作过的同志由于成绩突出走上了领导岗位,法庭工作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了100%。去年,26名法庭审判人员办结案件2781件,调解撤诉率达75%。

   巩义法院中心法庭针对辖区多属丘陵,许多群众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改变过去通过传票传唤当事人到法庭驻地开庭的做法,尽量以群众省时、省力、省心的方式审理案件。特别是农忙时节,为不让群众因为诉讼耽误农时,法官宁愿自己多辛苦,也不让群众多跑路。今年春耕时节,巩义鲁庄镇南候村的刘某因为拖拉机纠纷将张某告上法庭。考虑到正值农忙,且刘某所在的村小组距法庭最少也有40公里,来回要耽误很多时间,为方便、快速解决纠纷,办案法官决定上门调解。经过释法教育,耐心调解,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将拖拉机交还给了刘某。

   为促进农村和谐,巩义法院特别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们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纠纷中,受害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家三代单传,且上有老下有小,亲属得知李某死亡的噩耗情绪极不稳定,扬言要将死者抬入肇事者家中。时值五一黄金周,如果不及时处理将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不但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还可能诱发新的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办案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主动放弃五一休息时间,不辞辛劳奔波于双方当事人家属之间,用真情打动、用法律说服肇事者交付赔偿款,并协助受害人家属将死者进行火化、安葬,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近年来,巩义法院的7个中心法庭中,有1个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有1个法庭被多次评为“全省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庭先进集体”,有4个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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