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经院党总支研究并报党组同意,我院拟在近期召开党代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地点
2007年10月23日在我院七楼会议室召开。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巩义市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巩义市人民法院新一届总支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差额及构成
巩义市人民法院党代会代表82名,代表侯选人差额16名。代表中,领导干部7名;先进人物19名;妇女代表26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工人代表l8名。
四、中共巩义市人民法院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书记、副书记名额。
拟定中共巩义市人民法院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委员7人,委员侯选人11名,其中差额4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五、选举办法
中共巩义市人民法院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