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夜间至30日下午6时,供销社股金化险案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经过全体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共抓获被执行人8人,履行完毕1人,部分履行3人,共执行回现金162240元,股金单17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9日夜12时左右,在法院王东波副院长、门有志局长和公安局宋德宇副局长亲自指挥协调下,张秋峰执行组抓获被执行人胡建峰,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胡建峰于30日下午1点左右顺利将本金87240元履行完毕,此案顺利执结。
29日下午徐志辉执行组抓获被执行人丁银本,立即对其开展思想攻势,引导其自觉履行还款义务。丁银本于30日中午还款70000元,并保证剩余45000元一周内履行完毕,此案可望执结。
29日夜魏春雷执行组抓获被执行人丁大军,即对他讲明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丁大军于晚9时还款5000元,并保证剩余12000元于10月31日前履行完毕,此案有望执结。
30日晨6时张秋峰执行组抓获被执行人宋文举,并通过对其家属进行教育,督促被执行人早日履行还款义务。目前,其家属正在积极筹款。
30日早晨张会丽执行组抓获被执行人翟中标和翟松山,经连续做工作,翟中山已经与其家属联系,正在积极筹款,表示争取在11月2日之前履行完毕。翟中标年龄较大,且患有严重疾病,确实无履行能力,但态度积极,表示积极筹款,尽早履行还款义务。
29日凌晨李喜昌执行组抓获被执行人王进卿,此人确属无履行能力,一家五人有四人享受政府低保,且没有住处,还患有严重的脑梗塞。被执行人王进卿表示积极筹款,不宜对其实施强制拘留。我们将继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尽早履行还款义务。
30日中午12时被执行人翟安西得知巩义市股金化险指挥部进驻涉村镇,主动到指挥部履行17000元债务,并表示积极筹款,将剩余债务履行完毕,此案有望执结。
29日6时,被执行人丁龙杰因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我们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集中联合执行工作展开后,全体执行人员加班加点,不辞辛劳,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特别是法院王东波副院长、门有志局长和公安局宋德宇副局长亲临现场指挥,保证了胡建峰案顺利执结。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圆满完成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股金化险工作是一项艰巨任务,还面临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是部分被执行人闻讯后外出躲避,虽经我院执行人员多方查找,仍然不明去向。2是部分被执行人长期在外经商,住所不固定,不容易查明被执行人踪迹。
对此,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教育,通过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法律法规,督促在外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争取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