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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宁波召开 万鄂湘发表书面讲话

  发布时间:2007-11-07 14:48:55


    11月6日,第十六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书面讲话中要求,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各类具体海事海商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海事司法水平,认真履行好海事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来自全国十家海事法院及其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约60名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万鄂湘说,回顾我国海事审判事业23年的成长、发展历程,全国海事法院和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专门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大量的海事海商案件,奠定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坚实基础。

   万鄂湘指出,加强对各类具体海事海商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是做好海事审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海事司法水平、推进海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万鄂湘要求,各级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新形势新变化,认真履行好海事审判职能,不断开创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完善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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