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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在集中执行中落实十七大精神

  发布时间:2007-11-13 14:39:01


    为落实十七大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义法院从10月15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执行活动。这次集中执行,该院精心选择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人民群众有最直接,最现实利益关系的供销社股金化险案件作为重点,同时带动其他案件的执行。

  这次集中执行纳入集中执行范围的案件较以往也有所减少,但与日常执行工作结合却较以住各次集中执行都要更为紧密。本次集中执行主要体现出以下4个特点:

    1、通过集中执行,该院解决了一大批与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群体性案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纳入本次集中执行范围的重点案件,大都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供销社股金案件。

    2、通过集中执行,进一步强化了执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了良好的执行作风与形象。本次集中执行,与以往数次集中执行相比,有一个非常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大标的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多,此类案件往往具有社会影响大的特点,这就更加要求我们的执行人员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通过集中执行,拓展了执行思路,提升了执行能力和水平。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这就要求我们执行干警迎难而上,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拓展执行思路,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

    4、通过集中执行,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执行的良好法治氛围。本次集中执行,该院联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和信访局参与集中执行,多方位、多角度与债权人和债务人人协调、沟通,以降低强制执行的比率。

    到目前为止,该院共出动执行干警4600人次,出动车辆1000辆次,先后对21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挽留措施,共执行到位标的159万元。集中执行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的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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