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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 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发布时间:2007-11-26 08:41:10


    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了。这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根据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总结实施人民法院两个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认真分析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统一全国法院思想,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努力奋斗。

  十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十二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改革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进一步保证了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改革和完善再审制度,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改革和完善执行制度,从制度上为解决执行难题创造了条件;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参与司法的特征和优势;改革和完善法官制度,初步建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改革和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对审判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改革和完善案件管辖制度,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改革和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将司法管理职能纳入司法制度体系。历经十年改革,人民法院总体上形成了基本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审判体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更丰富,目标更明确,要求更具体。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总体目标,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化司法改革必须遵循科学方法,严格把握基本要求。在改革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提出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要求;必须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强化司法功能,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必须立足于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司法改革的新举措,增强司法能力的新途径,开创司法工作的新局面;必须立足于当前又谋划长远,在巩固的前提下深化,在继承的前提下创新;必须立足于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努力奋斗!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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